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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09-16 来源:
本文摘要:最近,南京江宁交警大队麒麟中队对网约车司机王某以及乘客刘某依法做出了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
最近,南京江宁交警大队麒麟中队对网约车司机王某以及乘客刘某依法做出了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据介绍,不久前,王某驾驶网约车搭载乘客刘某,行驶至江宁麒麟某路口时,刘某开车门下车时未注意观察后方情况,与非机动车道内的朱某发生碰撞,导致朱某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朱某摔倒后,刘某下车查看,并询问伤者情况,想赔钱私了,朱某不同意准备报警时,刘某以赶时间为由抛下朱某逃离现场,朱某见状忍痛追赶刘某,但很快就被刘某摆脱。而在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王某一直未下车,等到信号灯转为绿灯后,直接将车开走驶离现场。
图为乘客开门撞上骑车人图为乘客开门撞上骑车人南京江宁交警大队麒麟中队接到朱某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并将他送往了南京市中医院救治。随后,民警通过工作迅速锁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王某、乘客刘某,并传唤至中队询问。驾驶人王某一直表示自己不知道发生事故,这才离开现场,但民警通过网约车公司提供的视频以及社会公共视频发现,王某自始至终对刘某开车门造成的事故是知情的,仍然驾车离开,其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
在警方出示相关证据后,王某承认了自己违法行为。而乘客刘某则称自己年纪小(21岁),在听伤者说要报警后,觉得害怕又要赶时间,这才选择逃走。他在明知自己开门撞伤人,不及时报警而选择逃走的行为,也构成了肇事逃逸。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麒麟中队民警马峥容告诉记者,经过调查,驾驶员王某和乘车人刘某两人的行为造成了这次事故,且两人均没有打电话报警,而是逃离现场,两人已经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目前,麒麟交警中队依法判定驾驶人王某和乘客刘某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两人的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处以驾驶人王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乘客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开关车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观察后方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开关车门下车,而驾驶员一定要提醒乘车人,要注意后方来人来车。
来源|通讯员江公宣王凤林扬子晚报记者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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